近日,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首個市場監管行業標準——《自然人網店管理規范》(以下簡稱《管理規范》),推動構建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對自然人網店“統一入駐標準、統一運營規則、統一退出機制、統一數據報送標準”的“四個統一”管理框架,提高網絡交易監管科學化、規范化水平。
啥是自然人網店?網絡交易平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、家庭手工業產品或從事便民勞務、零星小額交易等類型經營活動的依法免予登記的自然人主體,都可以稱為自然人網店。近年來,電商平臺蓬勃發展,自然人網店如雨后春筍般涌現,一個個“農家味道”“手工自制”搭上了電商銷售的快車,從“小餐桌”“小弄堂”送達千家萬戶。數據顯示,目前自然人網店約占平臺內經營者總量的57%,是網絡交易經營者的重要組成部分,也是不少人創業打拼、實現自我的“人生第一站”。
然而,由于準入門檻低、運營規則模糊、監管標準不一等問題,部分自然人網店長期存在貨不對板、售后服務缺位等亂象,是侵權假冒、虛假宣傳的重災區。與此同時,發生問題后找不到人,更給追責增加不少難度。諸多問題,不僅損害消費者權益,也擾亂市場公平競爭秩序。《管理規范》的出臺,以問題為導向,通過統一標準、明確規則,建立起完備的“準入—運營—退出”機制,切實回應了廣大消費者的現實需求,推動自然人網店從“野蠻生長”向“精耕細作”轉變。
或許有人會問,此舉是否會抑制市場活力?顯然多慮了。必須認識到,規范與發展從來不是對立關系。據統計,截至2024年12月,我國網絡支付用戶規模達10.29億人,網絡購物用戶規模達9.74億人,網上零售額、移動支付普及率穩居全球第一。面對如此龐大的線上交易市場,只有強化監管,才能使市場平穩有序。對此,或可把《管理規范》視為自然人網店經營的公平起跑線。比如,《管理規范》提出,要公示自然人網店的經營者身份,通過“亮照經營”的方式,給網絡集市裝上“路燈”——讓消費者看清賣家的真面目,進一步擠壓“影子店鋪”等不良競爭的生存空間,為經營者系上合規經營的“安全帶”。
好政策還要硬落實。接下來,還要壓實平臺主體責任,利用技術手段簡化合規流程,避免給小經營者增添負擔;同時,加強政策宣傳解讀,幫助自然人網店快速適應相關規定。監管者、平臺、經營者協同發力,方能將好政策轉化為治理效能。
從街頭叫賣到“云上擺攤”,商業文明的每次躍遷都伴隨著規則迭代。從《管理規范》說開去,規范不是終點,而是升級的開端。給“小網店”立規矩,說到底是立公平、立誠信、立長遠,保護的正是那份“人人皆可創業”的勇敢和初心。畢竟,只有規則明確的土壤,才能孕育出林木茂盛的森林。
(編輯: 廣州網 龍煜)